限制決定設計過程中有可能性的空間,這空間由可想像、可制造、可負擔、可接受、可銷售、可辯護、可傳意等面向組成。富經驗的設計師會選擇可操作的範圍之內最適切的限制,從而集中解決必要的問題,避免在不相關的問題上浪費精力。
設計師利用限制得宜,會使設計過程更充實,以及勾劃出可以發揮創造力的空間。經費、工業生產程序、文化規範、社會價值觀等,這些限制為設計提供情景脈絡,也可為設計帶來約束。設計師也有個人的限制,包括道德立場、偏向的意識形態、喜好的風格等。
限制促使設計師在過程中確定設計可探索的空間。限制有指導性的作用,釐清設計過程指向合意及適切的目標;憑藉有系統地表述限制,設計師定下設計方法及選取設計工具,進而展開每個設計階段。
另一方面,限制也有可能規限設計師的想像力或野心,隱沒可能性,排除可行的方案。設計方法裡,根本的思維令不需要的限制顯現,以及提議出超越主觀限制的策略。
任何形式的設計教育,應給予學生對限制有意識的察覺:知道限制不論是被加諸的,或是個人選擇的,都可以是有用或有害的。設計教育也應給予學生批判技巧,去評估限制的適切性與重要性,以探索限制之中可能性的空間,從而為手上的設計項目定性。
論文摘要截止日期: 2013年8月4日 延長至8月11日
論文摘要接納通知: 2013年9月9日 |